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RSS地图
首页 | 昆明信息 | 县区信息 | 云南信息 | 国内信息 | 国际信息 | 综合信息 | 娱乐八卦 | 体育热点
文章搜索:
当前位置:主页 > 国内信息 >

陕西试点食品包装上增加食用期限标注 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

时间:2020-04-26 19:48阅读:

  “请在2020年2月13日前食用。”2019年12月30日,在西安市未央路人人乐赛高店选购牛奶的市民袁先生发现,常喝的一款乳制品的外包装箱,增加了这样的一句标识。“产品的外包装上醒目标注了食用期限,再也不用费神计算什么时候到保质期了。”

  这个变化得益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在全国率先开展的在食品外包装上增加食用期限标注试点工作,通过在食品外包装上醒目位置增加食用期限标注提醒,与生产日期、保质期形成了“三位一体”的食品标识,给消费者更多一些安全提醒,有利于更好的保障食品安全。

  为了解决好消费者对食品包装标注内容“找不到、看不懂、算不准”的问题,2019年12月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食品生产企业调研,与企业共同研讨,多次实验印制提示标注的形式。按照合规标准、先行先试、示范带头的原则,在不突破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规定,不影响现有包装标签使用,尽可能不增加企业生产成本的前提下,先行选择了糕点、食用油、乳制品、饮品等4类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生产企业开展试点,在企业的一些产品外包装的醒目位置上,明确增加内容为“请于xxxx年xx月xx日前食(饮)用”的食用期限标注。

  一位试点企业负责人表示,“有些产品保质期一两年,有些保质期45天第一批增加了食用期限标注的产品及时运到超市,让消费者看得清清楚楚,便于消费者更好的选择。”

  据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将制定《陕西省食品包装标签增加食用期限标注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将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到茶叶及其相关制品、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等食品生产企业,逐步在全省食品生产企业推广增加提示标注工作。

  华商报记者 李婧


来源:-华商报
上一篇:国家卫健委:24日新增确诊病例12例,1例为本土病例 下一篇:基层干部心声:减负不减责 见效盼长效
本栏随机推荐新闻
·中国官方用“建楼”喻
·近日陕西晴天为主 早
·黄石消防上门帮涉疫隔
·新华保险召开反洗钱领
·注册制公司债受理增至
·交城县多举措学习贯彻
·中国2020年将发射新一
·西安城区交通流量不断
·奇葩车牌 湖南怀化男
·关中四市昨遇沙尘天污
·国家卫健委:昨日新增
·国家卫健委:全国绝大
·山西忻州砖厂涉嫌瞒报
·西安一房东上门收租时
·追踪|10岁儿子玩手游
相关新闻
·南昌市青山湖区:“政
·邮储银行咸阳市分行2.
·特写:探访生产复工中
·陕西省94家建筑石料企
·湖北恩施消防当好“五

友情链接
昆明信息 | 县区信息 | 云南信息 | 国内信息 | 国际信息 | 综合信息
苏ICP备11091032号-1 Copyright © 2016-2018 昆明信息港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