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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安局:法律面前无人可享有特权

时间:2020-06-24 03:54阅读:

  中新社香港4月18日电 就传媒查询香港警方18日拘捕多名涉嫌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人士,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回应事件称,警方严格依法办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人可享有特权。

  保安局发言人表示,根据《警队条例》(第232章)第10条,警队有责任采取合法措施以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够理由予以拘捕的人。有关的拘捕行动是根据警方调查所得的证据而进行,严格按照相关法例行事。

  保安局发言人强调,在香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人可以凌驾法律或犯了法而不需面对后果。如果有证据显示任何人犯法,无论他/她是什么身分或背景,都要面对法律制裁,无人可享有特权。警方必定会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依法处理。

  据香港传媒报道,当日被警方拘捕人士包括黎智英、李柱铭、杨森、单仲偕、何俊仁、李卓人、区诺轩、吴霭仪、何秀兰、黄浩铭、梁国雄、吴文远、陈皓桓、蔡耀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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