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在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对100个先进集体、10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陕西法院4个基层人民法庭、3名个人榜上有名。
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沙河子人民法庭
富平县人民法院淡村人民法庭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大河坎中心人民法庭
长武县人民法院亭口人民法庭
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何有涛 周至县人民法院秦岭人民法庭庭长
张克宁 延川县人民法院文安驿人民法庭庭长
常 伟 靖边县人民法院东坑人民法庭庭长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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