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企业自觉加强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发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石林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省市级关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工作安排,石林县人社局 县总工会 县工商联作出《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人社通〔2018〕69号),按照以下程序开展评选工作:企业申报、县人社局做出测评意见提请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初评意见、征求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形成评审结果。评选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2018年被评选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企业共4家,具体名单如下:一、昆明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二、昆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三、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市公司石林分公司;四、石林景区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 本结果在中国石林网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公共服务网上公示。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