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启动,随着员额法官遴选工作的完成,
禄劝法院结合人员、经费等实际情况,采用“1名法官+1名书记员”、“1名法官+1至2名法官助理+1至2名书记员”的方式在2016年底全面完成审判团队的组建工作。经过一年半时间的运行,
禄劝法院审判工作在收案数量增加、法官数量减少的情况下呈现出法官责任心加强、办案周期缩短、发改率降低的良好状况。但与此同时也出现法官申请退出员额、法官助理欠缺、书记员辞职等情况,严重阻碍了团队的正常运转,进而一定程度上对审判工作造成影响。现将禄劝法院审判团队运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如下:一、 员额法官工作量增加、工作压力增大。实行法官员额制后,法官数量减少,而收案数量逐年上升,造成法官办案任务增加。且在现行体制下,法官根本无法仅单纯从事审判工作,一些政府中心工作、法院事务性工作仍然需要法官参与完成。由于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均在加大,仅一年半的时间,禄劝法院26名员额法官中,调走和经申请后退出员额的法官有4名,因病去世1名,有2名现已递交退出申请,目前正在审批中。二、 审判团队人员变动大,影响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法官队伍因部分法官退出员额后得不到及时增补而数量减少,尚在员额内的法官所承担的审判任务因退出人员的增多而进一步增大。其次,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未及时跟进,书记员队伍稳定性差,对审判工作影响较大。在司法体制改革以来,禄劝法院的书记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经过一年半的实践,聘用制书记员成为审判团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审判团队中除承担配合送达、庭审记录、卷宗装订等传统书记员工作外,还承担审判团队所承办案件电子卷宗制作、庭审录音录像、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
信息化运用工作。由于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低,工作量大,辞职现象较为严重,目前已出现2个或2个以上团队共用1名书记员的情况,对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一定阻力。最后,政府的部分中心工作任务较重,部分法官助理不得不抽调参加政府中心工作,法官助理的工作只能由法官兼做,法官工作量进一步加大。三、 考核机制尚不健全,影响团队中部分人员工作积极性。司法体制改革虽已建立了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绩效考核办法,但细化到各类人员,尚有很多因素需考虑,如对员额法官的考核,案件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必须考虑,但案件类别、难易程度等因素是否考虑、如何量化?对于审判辅助人员,在不同的岗位,工作量不同,考核时该如何具体细化等问题都需进一步探索。因此,短时期内的考核不可能面面俱到,从而导致一部分人员,特别是审判辅助人员中有部分人员仍存在一定想法,对工作积极性产生了一定影响。笔者认为,将顶层设计因地制宜在地方法院落细落实、健全完善常态化员额退出和补充机制,并推进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管理制度改革,是以上问题得以解决的关键。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团队运行考评体系,提高审判团队的整体活力,使得审判生产力得到充分利用。(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