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税总发〔2018〕132 号)精神,2019 年1 月1 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为全面了解我市保险费征缴流程、资金管理等相关情况,为保险费征收工作的划转移交做好准备,2018年9月14日,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组成调研组到我县开展调研。我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在财政局召开座谈会。会上,财政局分管领导赵文东同志汇报了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人社局对两类保险的征收流程及资金的支出情况作了详细的介绍,税务局对下一步的征收工作作出了计划。当天下午,调研组到茂山镇社保所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收支情况,并翻阅了相关台账。调研组强调: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梳理相关台账资料,为实现保险费征收工作的划转移交做好充分的准备。(县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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