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推行《
云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进一步加强兽药经营管理,不断提高经营质量及经营服务水平,有效规范兽药经营市场秩序,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2020年1月14日---16日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兽药GSP验收专家组一行到
寻甸对新申办及换证的31家兽药经营企业和2家新申报的兽用生物制品企业开展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在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市县检查人员严格按照《云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规定,以“高标准、严要求”为原则,检查前分别与经营户签订了《昆明市兽药GSP检查验收纪律》,对照《云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90项(26条关键项、64条一般项)内容,采取召开首末次会议、实地现场、查阅资料、实际操作、现场问答等方式,对兽药经营场所、仓库以及人员、管理制度等GSP软硬件建设情况以及兽药陈列与存储,兽药采购与入库、兽药销售与运输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最后,分别对26条关键项和64条一般项评定标准逐一进行了审核、
综合评定,对不符合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的兽药经营企业,要求其按照《云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逐一完善,限期在20天内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