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参与的市级第四督查组到富民县检查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此次督查的重点是对清理排查出的具有中(工)频炉、冲天炉以及其它冶炼设备的14家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核查。 2017年,有关专家对富民县清理排查出的具有中(工)频炉、冲天炉以及其它冶炼设备的企业进行核查认定,认为富民县具有中(工)频炉、冲天炉的企业为生产相关生产材料和铸件自用,无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及行为。市督查组对富民县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排查工作给予了肯定,并要求:一是要保持高度警醒,充分认识“地条钢”的巨大危害;二是加强动态监管,持续排查不放松。抓好企业在用冶炼设备监管,确保相关设备不用于生产“地条钢”,同时严防外地流入的中频炉等设备用于生产“地条钢”;三是加强对停产企业相关设备和相关企业拆除废弃设备的监管,坚决防止“地条钢”产能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