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昆明市防震减灾局检查组到富民县湿地公园开展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现场考察、评定工作。检查组现场查看了湿地公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志标识、配套设施情况,询问了日常管理、保障措施等情况。2018年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为规范富民县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富民县对辖区内现有避难场所进行了分类。富民县湿地公园申报为Ⅲ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就此次验收考察情况,检查组提出,目前富民县就一个Ⅲ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富民县湿地公园),根据省文件要求,富民县2020年至少建成一个Ⅰ类、一个Ⅱ类、两个Ⅲ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时间紧、任务重。在现有成绩下,富民县要进一步做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创建工作。一是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二是要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疏散安置方案;三是要完善供水、垃圾储运、物资供应协议;四是要注意避难场所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及痕迹资料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