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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医疗保障局“两特病”办理咨询电话号码由0871-67920330变更为0871-67920072,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原谅!自即日起,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即将开展城镇职工“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两特病”)《就诊证》到期换证工作,提醒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及时按要求进行换证一、 换证对象
昆明市城镇职工“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两特病”)《就诊证》有效期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二、 换证时间从即日开始至2020年1月15日结束。三、 换证方式此次复审换证采取“免于复审换证”、“直接换证”、“资料审核换证”三种方式。(一)免于复审换证。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帕金森氏病、慢性心力衰竭、阿尔茨海默病、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运动神经元疾病8个病种,免于复审换证,就诊证继续使用。(二)直接换证。年满70岁及以上(1949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参保人(患“老年性前列腺增生Ⅱ°、Ⅲ°”、“需临床治疗的结核病”病种除外)无需提交就医资料,提供相片后直接换证。(三)资料审核换证。除上述免于复审换证和直接换证的情况以外,其余的“两特病”病种均需提交相关就医资料,经审核后换证。就医资料包括:参保人近两年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进行治疗,且与复审病种相关的用药、治疗及检查检验报告等各类资料,按要求报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换发新证。四、 复审换证注意事项(一)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医疗保险
信息系统查询出需要复审换证人员名单,提供给单位。(二)本次复审换证工作原则上由单位统一办理,各参保单位到县医保局拷贝名单、文件及表格,并尽快通知参保人提供相应资料,按要求填写表格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报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1. 属于直接换证的,填写《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两特病”直接换证申报表》(附件1),提供参保人半寸免冠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直接制证。2. 属于资料审核换证的,填写《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两特病”资料审核换证申报表》(附件2)、《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两特病”资料审核换证登记表》(附件3),并将相关资料、参保人半寸免冠近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报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换发新证。3. 参保人既属于免于复审换证或直接换证,但又患有需提供资料复审换证病种的,按资料审核换证方式填写表格。(三)加强对“老年性前列腺增生Ⅱ°、Ⅲ°”、“需临床治疗的结核病”两个病种的复审工作,严格审核就医相关资料,对确实已经治愈的,应及时停止该病种慢性病待遇支付。参保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2019年复审换证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对逾期没有参加复审换证的参保人,按自动放弃“两特病”待遇资格处理。对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料或经复审未通过的参保人,停止“两特病”待遇。办理地址:嵩明县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1-2号窗口(黄龙大街324号卫健局隔壁)咨询电话:67920072 附件:1.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两特病”直接换证申报表 2. 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两特病”资料审核换证申报表 3. 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两特病”资料审核换证登记表 4. 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两特病”复审换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