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农机 [2018]8号)、云南省农机监理总站《关于规范变型拖拉机注销登记业务的通知》(云农机监字〔2018〕13号)文件的要求,履行好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稳定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我局将开展逾期未参加年度检验二年及以上等拖拉机技术档案清销,进行拖拉机注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本次办理拖拉机注销登记的对象是:拖拉机检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以前(逾期未参加年度检验二年及以上)或连续三年未获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拖拉机。二、 对组装、拼装、超标、盗抢的拖拉机一律不予检验。三、 对于已达到使用年限且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拖拉机,按照《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 16877—2008)的规定不予检验,拖拉机所有人申请依法强制报废、注销登记。四、 拖拉机所有人需将注销的拖拉机交由有资质的车辆报废回收企业进行处理。拖拉机办理注销登记后,其所有人未交处理且继续投入使用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全部承担。五、 拖拉机所有人未向县农机监理站交回已注销登记拖拉机号牌、行驶证所和登记证书的,宣告作废。六、 拖拉机所有人如对注销持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件到
嵩明县农机监理站核对。地址:
嵩明县嵩阳街道盟台西路163号,咨询电话:67922906.特此通告附件: 1、嵩明县脱检二年及以上拖拉机清理注销登记表2019 2、脱检二年及以上农作车清理注销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