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来,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本部门监管职责,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烟草广告规范整治工作,推进全县禁烟广告工作有序开展,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执法人员以县城辖区内户外、店堂、柜台等广告内容为重点,逐一对辖区内主要交通要道、车站、校园周边等户外广告,银行、医院、酒店、商场、超市、餐饮店等店堂广告,以及办公楼宇、电梯间等室内广告进行延伸摸排,对被监管对象发放张贴了禁止发布烟草广告的通知。在烟草广告专项整治中,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变相发布烟草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截止目前,共检查烟草经营单位35家,广告宣传品印制单位6家,发放张贴禁止发布烟草广告的通知200多份。下一步,针对烟草广告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将约谈县烟草公司,使其自觉履行不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向烟草经营户提供含有烟草标识的宣传画、海报、打火机等烟草广告制品。并配合指导做好全县烟草经营户禁烟公益广告宣传、张贴禁烟标识和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