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江枫
云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公布了楚雄州张武庄煤矿“7·29”顶板事故调查报告,其中称,今年7月29日14时40分,张武庄煤矿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导致直接
经济损失269.6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煤层顶板稳定性差,采煤工作面支护强度不足,作业人员冒险进入空顶区域作业。
经查,张武庄煤矿隶属楚雄州张武庄煤矿有限公司,该公司为私营企业,主要投资人和法定代表人均为罗吉武。调查组认为,张武庄煤矿存在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煤矿技术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不严、煤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等违规行为,事故为责任事故,建议给予楚雄州张武庄煤矿有限公司警告、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144万元的处罚。罗吉武没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对其罚款33万元。
张武庄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员等人也被给予相应行政处罚。事故当班作业人员杨光龙、李纯友冒险空顶作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但因两人均在事故中遇难,不再追究责任。楚雄州禄丰县一平浪镇副镇长杞绍海等人,也被建议作出书面检查。 编辑:甘凌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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