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
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
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
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规定》实施以来,
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换发工作。现将
云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包括:互联网站25 个,应用程序17 个,论坛3 个,博客0个,微博客0个,公众账号 88个,即时通信工具0个,网络直播0个,共计133 个服务项。
1.互联网站名单
2.应用程序名单
3.论坛名单
4.博客名单
5.微博客名单
6.公众账号名单
7.即时通信工具名单
8.网络直播名单
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一、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名单(共25 个)
二、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应用程序名单(共17个)
三、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论坛名单(共3个)
四、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博客名单(共0个)
五、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微博客名单(共0个)
六、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公众账号名单(共 88个)
七、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即时通信工具名单(共0个)
八、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网络直播名单(共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