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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日报 记者徐婕)近日,“2017年度
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公布,
昆明共有70家单位获此荣誉。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大力培育安全优质的食品品牌,不断提升云南省食品安全水平,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7 年度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各州(市)共推荐了376 家食品生产经营者参与评选。评选活动严格按照“四个必须”“六个优先”“六个环节”等标准实施,最终有252 家通过审定。经向社会公示并经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审定,252家单位被命名为“2017年度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其中,昆明珍茗公司等70家榜上有名,占比近30%。
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将评选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全市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等措施,积极推进社会共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倡导、督促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以示范单位为榜样,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先进经验,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共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编辑:文丽荣
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