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为非寄宿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费补助,重点资助对象是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4类学生,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资助面为在校非寄宿生的8%。落实该项政策所需经费由省与市县分档按比例分担。近日,省财政下达2019年秋季学期资金1.1亿元,要求各地足额安排本级应承担资金,切实抓好这项政策落实。(孔进赵云亮张宁)
|
首页 | 昆明信息 | 县区信息 | 云南信息 | 国内信息 | 国际信息 | 综合信息 | 娱乐八卦 | 体育热点 | ||
文章搜索: | ||||
|
|
友情链接 |
|
昆明信息 | 县区信息 | 云南信息 | 国内信息 | 国际信息 | 综合信息 | |
苏ICP备11091032号-1 Copyright © 2016-2018 昆明信息港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