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部门: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两部门:免征航空公司民航发展基金】#关注新冠肺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6日下发公告,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
首页 | 昆明信息 | 县区信息 | 云南信息 | 国内信息 | 国际信息 | 综合信息 | 娱乐八卦 | 体育热点 | ||
文章搜索: | ||||
|
|
友情链接 |
|
昆明信息 | 县区信息 | 云南信息 | 国内信息 | 国际信息 | 综合信息 | |
苏ICP备11091032号-1 Copyright © 2016-2018 昆明信息港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