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9日上午,家住福建省福清市江镜镇的陈某给
禄劝司法局团街司法所送来一面绣着“秉公办案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十六个大字的锦旗,感谢团街司法所依法调解、快速落实、公正廉洁、为民服务的良好工作作风。陈某是福建省福清市江镜镇人,到禄劝县参加某工程建设,承包石方开挖爆破工程。合同约定于2018年2月1日开工,工程总价款约300万元。签订合同后,陈某组织人员进场施工,于2018年11月30日完工。期间工程项目部先后支付了陈某工程款、材料费等110万元。双方因工程量及相关问题产生纠纷,陈某拿不到剩余工程款,其下属工人的农民工工资得不到保障,于是2019年7月22日到团街司法所反映,并要求及时解决。团街司法所了解情况、受理纠纷后,随即向镇主要领导汇报。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排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派出所所长闻晓荣同志会同镇法律顾问参加了纠纷的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因争议大,一度陷入僵局。在第三次调解中,双方在调委会的主持下,最终达成一致,工程项目部于7月26日前支付剩余工程款近40万元。随后,团街司法所督促项目部履行协议,促进了调解案件的顺利完成。本案从受理到履行仅用了5天时间,陈某激动不已连称执行神速,并送来锦旗表示感激。在调处矛盾纠纷中,团街司法所高效迅速行动,在短时间内有效解决了问题,缩短了调解周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县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