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卫计委《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苏年春申请开设中医诊所的申请。经审核资料,符合备案办理,现将该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申请单位:嵩明滇南百草中医药有限公司二、 医疗机构名称:嵩明滇南百草中医诊所类 别:中医诊所地 址:嵩明县嵩阳街道黄龙街北延长线滨河苑C区4号三、 法定代表人:苏年春主要负责人:严伟所有制形式:私营经营性质:营利性 诊疗科目:中医科床位(牙椅):0张(0台)公示期为10日(2019年1月29日—2月1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县卫计局反映。监督电话: 0871-6792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