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内容与要求,富民县对辖区内13家定点医疗机构2018年度服务协议执行情况、普通门诊基金使用情况、日常审核、稽核检查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一是定点医疗机构对照相关文件标准开展自检自评;二是县医疗保险局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考核工作组,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实地考评、现场认定;三是根据定点医疗机构自评、季度服务质量评价表、实地考评,并结合日常审核、稽核检查情况,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执行情况作出综合评价,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在开展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中,县人民医院为服务质量优秀等次,富民捷莉亚医院、西华医院、佳和医院、城南医院、康宁弘济精神病为服务质量良好等次,款庄卫生院、散旦卫生院为服务质量合格等次。在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工作中,7家镇(街道)卫生院均为优秀等次。通过考核,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水平,提升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医、保、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