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富民县人大常委会召开2019年检察官绩效评估工作动员会,正式启动检察官绩效评估工作,强化对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个人监督。会议对开展好2019年检察官绩效评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具体工作要求,以公开摇号方式在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检察官中随机抽取3名作为2019年评估对象,并组织全院干警对被评估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玉美对检察官评估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绩效评估的重要性;二是坚持原则,有力确保绩效评估的正确方向;三是精心组织,努力增强绩效评估的工作实效。检察长宗继明表示,检察院要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履行好法定职责和义务,积极配合做好此次检察官绩效评估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这次评估工作,是在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富民县法官、检察官绩效评估办法》和对县法院4位法官开展绩效评估基础上的进一步实践和探索,县人大常委会将建立长效机制,每年开展一次法官、检察官绩效评估,主要包括法治理论与司法业务学习情况、依法履职与司法实践情况、接受监督与司法为民情况、勤政廉洁与作风建设情况四个方面,分准备动员、调查了解、评估审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开展检察官绩效评估工作。评估活动结束后,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评估结果建立评估档案,纳入评估对象个人执法信息档案,作为以后职务任免和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任命干部工作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