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将位于
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内小街镇墩白村民委员会紫鱼村民小组、汉人村民小组的
云南省省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搬迁重建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给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该出让地块位于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内小街镇墩白村民委员会紫鱼村民小组、汉人村民小组,属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滇中管地复〔2018〕45号文件批准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用地面积为6665.40平方米(10亩)。根据
嵩明县规划局《云南省省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搬迁重建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嵩规条件(2019)05号)的要求,规划用地性质为A3-教育科研用地。现将上述地块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五天,在公示时限内,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到
嵩明县自然土资源局。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