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将位于长松园片区兰茂大道南侧的
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六期)-
嵩明县长松园片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给
云南滇中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该出让地块位于长松园片区兰茂大道南侧,属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滇中管地复〔2018〕31号文件批准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用地面积为45441.38平方米(68.16亩)。根据嵩明县规划局《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六期)-长松园片区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规划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现将上述地块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五天,在公示时限内,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到嵩明县国土资源局。 嵩明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