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乡村振兴战略,富民县采取“健全工作制度、建强基层组织、统筹整合资源、注重示范引领”四项措施,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和服务能力,推动乡村振兴提速增效。健全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富民县《关于培育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实施意见》《2018年省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壮大村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和工作通报问责考核制度,通过定期分析研判解决问题,稳步推进工作落实,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基层党建目标管理考核,作为评价干部实绩、考核奖惩的依据,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供制度保障。建强基层组织,夯实“基础”保障。以服务乡村振兴为重点,在全县实施完成农村党支部标准化建设146个,在镇(街道)建立青年人才党支部7个,培养村级后备力量89人,向社会招聘村级党组织书记、主任助理16名,安排38名机关年轻干部到镇(街道)培养锻炼,选派6名优秀干部到贫困村驻村帮扶,建成村民小组活动场所108个,5个乡镇“七小”设施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结合“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培训党员9015名,占全县党员总数的92.87%,完成90%以上党员进乡镇级以上党校集中培训不少于3天、24学时,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组织基础。统筹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县内农业特色资源,以租赁经营、股份合作、有偿服务、农业合作等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40个。争取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000万元,采取村集体集资、村民入股等方式整合资金583万元,实施种植、养殖、乡村旅游、农产品交易、商务楼建设等10个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采取“党支部+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入股)”的发展模式,达到村集体有收益、公司(合作社)有利润、群众有增收。注重示范引领,发挥“带动”效应。建立部门挂钩联系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和党员结对帮扶机制,通过采取项目引进、产业扶持、人才扶贫等措施,选树不同基础、不同类型的行政村,集中打造出南营村、麦场村、高仓村、阿纳宰村等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为各镇(街道)、村(社区)提供了学习借鉴、现场教学平台,形成强村带弱村,全面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