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甘凌菲 为确保省、
昆明市“两会”和“春节”期间林区安全及2018年
安宁市森林防火期平稳过渡,近日,
安宁市人民政府提前发布了《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高火险期实施全面封山管理的公告》。从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安宁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森林、林木、林地和林地边缘500米以内将一律实行封山管理。
根据公告内容显示,在森林高火险期内,除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范围,经批准进入封山范围的单位和个人,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需要遵守在封山范围内禁止从事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吸烟、乱丢火种、烧火取暖、野炊、进行郊游、踏青、火把照明、狩猎、烧蜂、烧山驱兽、烧荒火、燃烧垃圾、焚烧地埂、麦根、枯枝杂草、烧灰积肥、烧香、烧纸、实弹演习、爆破作业及其他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封山期间,范围内的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寺观将一并纳入封山管理范围,曹溪寺、青龙峡风景区的指定区域除外。范围内的饭店、宾馆、农家乐(经营户)、施工单位也必须歇业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和林区边缘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各责任单位、责任人需加强对儿童和中小学生的安全防火教育,切实加强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避免限制行为能力人失火引起森林火灾。
在封山管理期间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昆明市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依法从重处罚。 编辑:昝娟娟
责任编辑:徐婷